2020年6月起,赖某全在广东东莞应客户要求,将其所得知的公民身份证号码、名字等发送给同伙帮助查询上述公民的对应相片,再将相片经过“三色技能”制作成动态人脸验证视频后出售给客户从中获利。
2018年7月起,来自浙江省的张某、余某飞等人以牟利为意图,运用已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,经过运用软件将相关公民头像相片制作成公民3D头像,然后经过付出宝某宝(第三方付出渠道)人脸辨认认证,并运用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账户获利。
2020年10月,浙江赵女士在与冒充差人的犯罪分子视频时,对方曾要求她做“张嘴”“眨眼”“摇头”等动作,疑似经过录像来骗过银行的人脸辨认系统。